川渝人大协同立法机制及其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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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上,成渝双城经济圈的部署上升为国家战略,为使这一战略落地生根,川渝人大开展了协同立法的实践工作。协同立法机制是协同立法有效开展和运行的重要依托,机制设置合理性对于立法引领双城经济圈的发展至关重要。协同发展要求协同立法机制应当遵循充分协同、灵活协同的标准。以标准为参考,考察川渝人大立法过程,可知两地尚存在联系机制不能满足充分沟通的需求,立法进程不一致,对松散型起草模式的单一选择以及缺乏协同性立法评估机制等问题,需要建立常态化、深入化的协同联系机制,完善过程协同,灵活选择立法起草模式以及建立协同性立法评估机制等解决措施,以求推动川渝人大协同立法机制进一步完善。(剩余18559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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