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借为名的赃款“往返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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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市委党史研究室原副主任王继讲,在任彭阳县城建和环保局局长、彭阳县政府副县长、泾源县政府副县长等职期间,受贿24起,非法收受财物折合人民币共计603.5万余元。王继讲将部分赃款委托他人代为收受或保管,因慑于反腐威力,他向一些行贿人退赃后以借钱为名收回赃款,风声一紧再次退赃。2024年11月8日,犯受贿罪的王继讲被西吉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万元。(剩余2991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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