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变形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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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本科毕业的王某甲(曾用名王某乙)将河北省承德市某银行女职工辛某雨和女商人戈某飞玩弄于股掌之间。他和戈某飞领取结婚证生儿育女的同时,又和辛某雨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并生有一女。2024年4月2日,犯重婚罪、诈骗罪的王某甲被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裁定获刑11年半。

编造谎言骗财骗色

2018年5月底,在承德市某银行工作的辛某雨,因工作关系认识了1989年8月出生的王某乙,王大学毕业后居住在原籍承德市双桥区,没有固定职业,2015年与李某娜离婚。(剩余2871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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