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租车引发损害赔偿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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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庭审现场

每年寒暑假,总有孩子租车、借车“试一把”,甚至无证驾车外出游玩,由此引发的交通事故屡见不鲜。近日,云南省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少年租车后报废的权益纠纷案,判决对案涉车辆致毁存在重大过错的租赁业务老板承担80%的责任,有过错的租车少年的监护人承担20%的侵权责任。

“借”出来的车烧的只剩“骨架”

37岁的张某在云南省曲靖市富源县从事车辆租赁业务。(剩余2613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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