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匿于他人账户中的贿金

打开文本图片集
涉嫌犯受贿罪、洗钱罪的黄振威从被留置到逮捕,持续时间长达5个月且一直“零口供”……河南省新野县人民检察院通过监检衔接机制,引导监察委补充调查、上下联动、追查漏罪,最终获取了其将贿金藏匿于他人账户的证据。
河南省新野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就本案出庭提起公诉
析疑点、找关键:
有的放矢破解“零口供”难点
2023年3月,新野县监察委在开展“职业培训机构套取国家专项补贴”专项整治活动中,发现黄振威利用担任南阳市某县某局部门负责人的职务之便,分别非法收受雪龙培训学校的刘某锋和阳荣培训学校的李某二人141万元、8.5万元,共计149.5万元,为上述两所学校在该县开展职业技能提升培训开班申请、过程监管、资金拨付等方面提供帮助,涉嫌严重违纪违法。(剩余2714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