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心肠”的银行高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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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高管“热心”放贷被法律制裁(与图无关)

时任富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文中简称“富滇银行”)西双版纳分行党委书记、行长等职的郑春华,因受贿1150万元、违法发放贷款造成损失1690万元,2023年11月27日被云南省武定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7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万元。

主动供述受贿犯罪事实

2023年2月,经云南省纪委监委指定楚雄州监委对富滇银行不良资产清收中心副主任郑春华涉嫌职务违法犯罪问题立案调查。(剩余2887字)

试读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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