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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著作权刑事司法保护的实践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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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春明

同济大学上海国际知识产权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入选首批全国知识产权领军人才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要加快发展数字经济,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数字产业群。我国已成为数字经济大国,要进一步做优做强数字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须强化相关法律保护机制。数字经济中,互联网技术的发展和知识产权保护相生相伴。

互联网技术对知识产权保护规则的影响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保护客体的扩张化,这主要体现在立法保护的客体不断扩张,也体现在对保护客体解释的扩张。(剩余3076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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