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豁免之责

  • 打印
  • 收藏
收藏成功


打开文本图片集

未成年人犯罪,其监护人被判赔偿受害人13万余元。监护人赔偿2万元后,即无可供执行的财产。未成年人成年后,还需承担当年欠下的侵权之债吗?

少年犯下抢劫罪

王磊(1997年出生)于2012年初春的某日夜晚,进入被害人周某芳家搜索财物。周某芳被惊醒,惊慌的王磊当场将被害人周某芳杀害。王磊犯罪时虽年仅14周岁,属于未成年人,但根据《刑法》第十七条第二款“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剩余2382字)

monito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