压实责任: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修订评述

  • 打印
  • 收藏
收藏成功


打开文本图片集

王桦宇

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副教授

民以食为天,农产品质量是人民群众吃得放心、吃得健康、吃得安全的首要前提。党和政府一直高度重视农产品和食品安全问题。2006年4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以下简称“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并于2018年10月进行修正。2009年2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以下简称“食品安全法”),并在此后的2018年12月和2021年4月对该法进行了两次修正。(剩余2719字)

目录
monito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