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干部的“捞金术”

打开文本图片集
曾任北京市丰台区南苑乡槐房村党总支书记兼村属三家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等职的张洪,任职期间挪用单位资金20.7亿多元、职务侵占720万元、受贿320万元。2022年8月25日,犯挪用资金罪、职务侵占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的他被北京二中院终审判处有期徒刑20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万元。
本案被告人利用职务“捞金”
违法用地建庙
张洪,1973年9月出生,2010年8月至2017年8月任槐房村党支部书记、党总支书记,并兼任槐房村三家村集体企业——北京盛世源达投资管理公司(简称“盛世源达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北京世纪开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简称“世纪开元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北京宏南乡依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简称“宏南乡依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法定代表人。(剩余3153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