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好“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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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决定,自2022年3月1日起至12月31日开展打击拐卖妇女儿童专项行动。2022年4月30日《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 关于敦促拐卖妇女儿童相关犯罪嫌疑人投案自首的通告》发布,2022年4月30日至2022年6月30日,“在本通告期限内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犯罪较轻的可以依法免除处罚。(剩余2915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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