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旧海域使用论证技术导则差异对海洋油气工程用海论证的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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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海域面积辽阔,拥有丰富的海洋资源,随着海洋经济发展和海洋资源开发利用强度加大,渔业生产、交通运输、矿产开发等海上活动日益频繁,为规范各种用海活动,保护海洋生态环境,2002年我国颁布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以下简称《海域使用管理法》。《海域使用管理法》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水、领海持续使用特定海域3个月以上的排他性用海活动,需提交海域使用论证材料,其中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以下简称“论证报告”)是审批用海的重要技术依据。(剩余8008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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