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门口的幼儿园来了:普惠园保障“就近入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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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入园难”到“科学保教”,学前教育法的实施正在重塑孩子的成长起点。

学前教育法第5条

国家建立健全学前教育保障机制。发展学前教育坚持政府主导,以政府举办为主,大力发展普惠性学前教育,鼓励、引导和规范社会力量参与。

学前教育法第15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推动适龄儿童在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工作或者居住的地区方便就近接受学前教育。(剩余1309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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