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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可以兴——《管锥编•兴为触物以起》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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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是《诗经》中最重要也是最难定义的表现手法,对于“兴”义,历代学者多有探究。在《论语》中,孔子提出“诗,可以兴”的命题。之后,《毛诗序》明确“兴”为“六义”之一:“一曰风,二曰赋,三曰比,四曰兴,五曰雅,六曰颂。”(毛亨传、郑玄笺、孔颖达疏、胡渐逵等整理:《毛诗正义》, 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年,第11页)刘勰《文心雕龙·比兴》篇云:“诗文弘奥,包韫六义,毛公述传,独标兴体。(剩余5681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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