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微信证据审核认定规则的建构

——以手机使用习惯为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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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现行微信证据审核认定规则是基于电脑使用习惯而构建,这导致手机微信用户往往错误取证、存证和举证,法院时常排除使用微信证据。通过技术路径解决以上问题面临技术储备不足、权责利益划分不明、侵犯隐私风险等困难。相较之下,规则路径更易把控。为充分发挥微信证据的证明效用,须基于手机使用习惯建构专属的原件规则和关联性规则,并应针对微信证据的不同类型进行具体分析。(剩余13706字)

试读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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