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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如果私自处置房产不与子女商量,家庭矛盾不可避免,这正是老年人不敢“以房養老”的观念障碍。
只要拥有居住权,就能住在别人家的房子里。尽管听起来匪夷所思,但因为居住权的出现,这种情况确有可能发生。
2021年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新增了一种用益物权,即居住权,是指居住权人对他人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权利,以满足生活居住需要。(剩余2485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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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权登记落地,“以房养老”能实现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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