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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5万元赔偿金背后的故事

——深圳罗湖将碳普惠引入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机制

在深圳,相比其他行政區,罗湖区的工业污染较少,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管,就成了罗湖这一高密度建成区大气污染治理的“重头戏”。2022年,深圳市生态环境局罗湖管理局(以下简称“罗湖管理局”)从非道路移动机械现场执法检查过程中发掘生态环境赔偿案件线索,探索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双案并查”“双案并结”,推动实现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与碳普惠替代性修复结合消纳模式的打通,为广东省将碳普惠引入到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机制中提供了“罗湖样板”。(剩余2795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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