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业与人权视角下母公司直接责任实践的新发展及我国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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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随着工商业与人权运动的发展,为获得有效救济,因公司集团中子公司行为遭受人身损害的受害人倾向于在跨国企业母公司母国法院提起诉讼。然而根据现有法律,子公司的责任并不必然及于母公司。鉴于建立以刺破公司面纱为基础的间接责任的难度较高,且刺破公司面纱制度与公司集团背景下子公司境外侵权案件并不适配,司法实践中发展出以注意义务为代表的直接责任判断依据,后在联合国《指导原则》的推动下,人权尽责义务成为直接责任成立的新依据。(剩余2798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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