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宋岭南墟市中的“贩妇”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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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宋时期,中原南下士人以猎奇心态记载岭南“妇强男弱”的性别模式,到了明清,岭南妇女又以“跣足椎髻”的形式趁墟买卖,可见,岭南女性与儒家正统倡导的女性形象相比,始终带有地域传统习俗的特色。

岭南妇女参与商业买卖的历史可追溯到汉代。秦汉时期,中央在岭南设郡县,开灵渠,将珠江与长江沟通起来。汉代交趾刺史部及其所辖苍梧郡的治所均在广信县,位于珠江支流西江。(剩余1384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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