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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谈式民事诉讼:民事诉讼转型的方向

[摘 要] 从认识论出发可知,我国民事诉讼存有审判公开未完全落实、诚信原则拘束力不够,以及法官在审判时仍独断裁判等诸多问题。而上述问题的解决若仅仅通过修法和出台司法解释予以解决实难奏事半功倍之效。以商谈理论为基础构建的商谈式民事诉讼确立了主体间、合作论辩及共识事实的改革基调,构筑了交往理性为基础并遵循商谈原则的规范化沟通平台,指明了我国民事诉讼转型的方向。(剩余1104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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