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许茨对韦伯社会科学方法论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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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韦伯认为社会科学既可以容纳主观价值要素、又可以保持客观的中立态度,然而,由于韦伯没有进一步分析社会行动者意义的各种内涵,这就使其社会科学方法论存在着缺陷。许茨运用胡塞尔现象学观点,从哲学基础上理清了主观意义与客观意义的差异,主观意义是指行动者在内心正在构成的意义活动,而客观意义则是指可以和他人共享的完整的意义单元,这是对韦伯“理想类型”概念的重要发展。(剩余15096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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