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陆运河立法保护的起因、困境与进路

——基于对平陆运河的田野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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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对平陆运河实施高标准和高质量的专项立法保护,是保障运河规划与建设的“法治基础”,是进行运河管控与运营的“法治必须”。本文以平陆运河为研究对象,以田野调查为研究方法,在实地调研的基础上通过“提出问题——立法主体不明、立法对象模糊;分析问题——谁负责立法、对什么立法;解决问题——明确立法主体、精确立法对象”的研究思路,探讨立法主体的定位与范畴,厘清立法对象的内涵与范围,以求在立法角度探究出助力平陆运河建设与发展的路径。(剩余12191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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