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按考核结果刚性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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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近日召开的“国企改革三年行动补短板强弱项专题推进会”上,国务院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国务院国资委副主任翁杰明强调,“用好任期制和契约化考核结果,做到刚性兑现,把2021年度考核结果兑现作为检验这项工作的‘试金石”’。

用好任期制和契约化考核结果,做到刚性兑现,是推进实现“三能”机制的内容之一。(剩余1532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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