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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黑格尔的自由—权利辩证法到马克思的经济—阶级辩证法

[内容提要] 马克思和黑格尔的辩证法,通常被人们理解成唯物对唯心、实践对意识或历史现实对抽象概念、经济学对哲学等的批判改造或颠倒超越。这种理解将二人哲学中原本内在统一的“灵”与“肉”分离和割裂开来,在实践上导致扭曲的社会发展观和分析方法。马克思对黑格尔自由—权利辩证法的“走入”与“走出”,充分体现了二人辩证法的“内核”与“外壳”关系,以及进一步“消灭哲学”与“消灭阶级”的内在关系。(剩余9723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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