潼南 定制普法 师生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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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一起案件成了潼南区人民检察院法治教育的"活教材”。

未成年人奚某、薛某等三人利用弹弓和头灯,非法捕猎白头鹎、棕背伯劳等野生鸟类,被公安机关当场查获。鉴于三人系在校学生,自愿认罪认罚,犯罪情节轻微,且已支付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检察机关最终作出不起诉决定。

在“一点三基地”,检察官向孩子们普法。(剩余101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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