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野·新规

  • 打印
  • 收藏
收藏成功


打开文本图片集

53项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将被处罚光明网

11月9日是全国消防日。《消防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以下简称《基准》这一新规也于这一天起正式实施,替代原有的《关于对部分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的裁量指导意见》等一系列文件。

《基准》列举了不同情节以及对应处罚幅度的53项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包括:公众聚集场所未经消防救援机构许可,擅自投入使用、营业的;消防设施、器材或者消防安全标志的配置、设置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消防安全评估等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出具虚假文件的等。(剩余279字)

monitor
客服机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