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天眼”到“法眼寻找安全与权利的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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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日,《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实施。该《条例》首次以国家立法形式,将坊间俗称的“监控摄像头”全面纳入法治规制轨道。由此,公共安全监控开启了安全与权利并重的治理新模式。

从街角巷尾的“电子警察”,到公共场所的安防探头,再到商业机构的监控设备,在数字化技术的强力驱动下,监控摄像头已深度融入日常生活,成为守护公共安全不可或缺的技术工具。(剩余2045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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