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熹居丧赋诗与居丧尽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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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古代思想史上,无论是就儒家经典的整理和阐释而言,还是就儒家思想的传承和践行而言,朱熹都是无可否认的标志性人物,他视儒家学说为直达个人身心的“为我之学”,而非“为人之学”。然而,朱熹恰恰又是儒家“居丧不赋诗”这一诗史之千年习俗的犯禁破戒者、标志性人物。朱熹本人并未认同这一角色,出于为尊者讳的动机,也从未有人直接指出这一点,更无人关注其对这一习俗理论依据的独立思考和质疑,对传统的《居丧杂仪》的解释与取舍,理解其居丧赋诗与居丧尽礼的人文情怀。(剩余5306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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