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识性概念与中国自主法学知识体系的构建
摘要:标识性概念是自主法学知识体系构建的基础,也是自主法学知识体系得以型构的动力。在习近平法治思想中,人民至上、美好生活、社会公平正义等范畴凝练了法律本体、法律内容、法律价值的概念表达,从而成为代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标识性概念。人民至上将抽象的人民还原为具体的、现实的个人,将全体社会成员的权利、利益作为保护的对象,体现了社会主义法律制度的人民性、人道性、包容性;美好生活作为中国新时代法律的基本面向,美好生活权代表着以民生权为核心内容的权利束,规制着法律的内容及其发展;社会公平正义是超越个人应得、社会公平的复合型正义,它不仅及于主体、制度之间的公平,还包括城乡、地域以及事项上的公平。(剩余15544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