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法制的回归与超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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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次集体学习时强调加强涉外法制建设,使“涉外法制”再次回到我国法律制度建设的视野。当今涉外法制与改革开放初期的涉外法制,都属于国内法的范围、属于国内法律制度的组成部分,但内容和功能有所变化。作为涉外法治的基础,当今涉外法制超越当初注重“招商引资”、双轨制立法模式,更注重调整国际关系,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促进国际法治进步,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剩余14379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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