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打印
  • 收藏
收藏成功
分享

非近亲属能否作为智障女的法定代理人来为其维权?

智障女的住房产权被作为监护人的大哥侵吞,二嫂代为诉讼维权。二哥已经病故,而二嫂又非智障女的近亲属——

大哥作为小妹的监护人,不仅推卸责任,还侵吞小妹的房产。二嫂代小妹维权,将大哥告上法庭

周家兄妹三人李志、李平、李梅住在广州市花都区,父母2013年相继病故,留下两套房屋,在同一个住宅区,分别为21幢302室和23幢506室。(剩余2419字)

网站仅支持在线阅读(不支持PDF下载),如需保存文章,可以选择【打印】保存。

monito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