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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我眼,即我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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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未都先生在曾说过这样一个故事:多年前,他在上海的友谊商店看中一只碗,标价是3万元。但当时,人们手头有1万元就已经非常了不得,何况是3万元。可他实在是太喜欢这只碗了,每次到上海必去看它,翻来覆去地看,爱不释手。但第二年,这只碗就被一个日本人以792万港币的高价买走了。几年之后,这只碗又以2147万港币的高价拍卖。(剩余829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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