蹭流量别走旁门左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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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江苏省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并当庭宣判一起网络侮辱案,被告人季某某犯侮辱罪被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缓刑1年,禁止被告人季某某在缓刑考验期内从事与网络直播有关的经营活动。

据悉,季某某为提升网络流量及关注度,通过在某短视频平台注册账户,多次使用方言肆意谩骂等方式,公然侮辱本地区有一定影响力的被害人7名。(剩余1143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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