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业态用工模式下“不完全劳动关系”的法律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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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新业态造就了新型用工模式,即从业者借助平台信息,利用可支配时间提供劳务,并从平台处获得报酬。为了回应社会各界对新业态用工群体权益保障的合理关切,2021年7月16日,最高人民法院、全国总工会等8个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首次提出“不完全劳动关系”的概念。(剩余3841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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