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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律师信箱

超龄上班,受到伤害并非绝对不构成工伤

胡律师:

我的年龄已达61周岁,并未享受养老保险待遇,且一直在原公司上班。今年6月,我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因为工作原因受到伤害。鉴于公司没有为我办理工伤保险,我曾多次要求其承担工伤保险赔偿责任。公司一再拒绝,理由是我已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不构成工伤,也不属于工伤保险的主体。(剩余5686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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