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法上健康权规范的建构及功能

——以我国台湾地区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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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权是卫生健康法学研究的基础概念,也是卫生健康法治的基本范畴。健康权规范既体现为私法规范,又体现为公法规范。《民法典》的颁布施行进一步完善了私法上的健康权规范。①《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以下简称《卫生健康法》)的颁布施行落实了《宪法》的规定②,正式在我国法律层面确立了公法上的健康权规范。在《卫生健康法》起草过程中和颁布实施后,理论界围绕公法上健康权规范的建构开展了大量研究①,为健康权的制度设计提供了理论支撑。(剩余1045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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