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罚或单罚:刑满漏罪二元处理机制

——以不加重被告人实际刑期处罚为视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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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判前漏罪在本罪刑罚执行期间发现的该如何处理,已有明文规定,但在本罪执行完毕后发现的,则法无明文规定。在司法实践中常将漏罪归责于被告人,作出不利于被告人的处罚,且各地单罚抑或并罚做法不一,存在司法处理不统一的现象。人与社会的二元性决定了刑法机能的双重性,即法益保障与人权保障功能存在矛盾,而在当前仍偏向刑法制裁目的情况下,作为相对强大司法机关的弱势被告人利益时常被忽视。(剩余10427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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