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元宇宙时代防治洗钱制度之完善

——以台湾地区“新规”为参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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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在元宇宙时代,利用虚拟通货平台洗钱成为洗钱犯罪的新兴行为类型。元宇宙的特殊性质可能为抗制新型洗钱行为带来诸多不利影响,如主体身份隐蔽、经济系统独立、打击成本高昂等。我国现行《反洗钱法》对此作用有限,需要进行完善。我国台湾地区日前颁布防制虚拟洗钱行为的“新规”,其中部分制度及原则值得《反洗钱法》修改稿借鉴。(剩余11148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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