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全椒:监督推动为一涉企矫正对象完成社区矫正执行地变更
近日,安徽省全椒县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部门主动履职,通过推动异地司法协作,助力一名涉企矫正对象侯某某完成社区矫正执行地变更。
该院在日常监督履职中发现,山东省济宁市任城区的社区矫正对象侯某某原是济宁市某企业生产部经理,主要负责企业生产管理工作,因犯重大责任事故罪被判处刑罚,之后在任城区接受社区矫正。因工作变动,现担任该企业全椒分公司生产副总经理,常住地变更为全椒县,任城区司法局向全椒县司法局发送变更执行地征求意见函,并抄送全椒县检察院。(剩余297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