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为事业担当 组织为个人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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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纪委监委机关联合多个部门印发《湖北省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实施办法》《湖北省失实检举控告澄清工作办法》,标志着全省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制度机制得到进一步完善。红安县纪检监察机关将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纪委监委部署要求,扎实开展“查诬”“澄清”工作,努力营造全县激浊扬清、担当干事的良好政治生态。

深谋划细部署,进一步健全联动机制。(剩余1258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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