划好乡村振兴“责任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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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湖北印发《湖北省乡村振兴责任制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勾画蓝图、吹响号角,真抓实干、落实落细,湖北不断为乡村振兴添砖加瓦、夯基垒台。

《实施细则》进一步细化实化各级各部门责任,明确了市县乡一级党委和政府15个方面的具体责任,强调了市县乡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人以及村党组织书记,是落实《实施细则》的第一责任人。(剩余2474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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