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恶意诬告“零容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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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诬告”亮剑

检举控告既延伸干部监督管理的触角,也拉近与群众的距离。但“诬告”的方式不可取,触碰了纪法底线、扭曲了社会价值取向。检举控告只是手段,不是最终目的,不能“听风就是雨”,组织部门要以机制和措施形成刚性约束,既保障监督者的合法权益,更要护航干事创业者,联动监管部门甄别举报信息真伪,为被诬告者正名、消除负面影响,对诬告者依法追责、通报曝光,形成良好政治生态。(剩余582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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