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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吴的赤乌改元

《宋书·符瑞志下》载:“吴孙权赤乌元年,有赤乌集于殿前。”初读颇有疑惑,本年有赤乌之瑞,则改元赤乌应在其后,赤乌之瑞发生时应用旧的年号,这就揭示了史官的一种惯例性书写造成的记事混乱。

《三国志·吴书·吴主传》載赤乌元年(二三八):“秋八月,武昌言麒麟见。有司奏言麒麟者太平之应,宜改年号。诏曰:‘间者赤乌集于殿前,朕所亲见,若神灵以为嘉祥者,改年宜以赤乌为元。(剩余334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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