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出资加速到期的是与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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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最高法及地方各级法院的主流观点是“否定股东出资加速到期为原则,肯定股东出资加速到期为例外”

2013年12月2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公司法进行了修订,废除了公司的最低资本出资限额、首次实缴资本限制,公司实行资本认缴登记制。即股东认缴的出资额、出资方式、缴纳时间由股东在章程中自主约定。修订后的公司法虽鼓励了人们创业却没有充分完善公司债权人利益的保护条款,不能不说是一种缺憾。(剩余4211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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