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董为何在第二个任期敢说“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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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于第二任期的独董更可能履行监督职能,建议使董事会的不同独董处于任期的不同阶段,将一定程度可以避免由于连任动机不同、独董监督行为不同的局面。即将董事会成员分成若干组,规定每一组有不同的任期,分批分次更换董事成员

2003年起,我国上市公司正式推出强制性独立董事制度,独董在改善上市公司治理水平,加强对公司内部人的监督,切实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等方面被寄予厚望。(剩余3139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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