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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公司董事会的斗争与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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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家国有控股混合所有制公司中,根据其公司章程,各方股东分别派出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等,参与公司决策和经营管理,其中董事长、总经理、两位副总经理和财务总监组成董事会。这些派出人员分别代表各自股东利益,而不是立足于公司本身的利益。他们彼此之间不是相互合作关系,而是相互监视关系,形成了一种互不信任的机制。(剩余5053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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