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来独董角色:吹哨人还是保护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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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2日,广州市中院对康美药业证券集体诉讼案作出一审判决,赔偿投资者损失24.59亿元,其中5名独立董事被判在10%或5%的范围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独立董事由此出现离职潮,笔者认为,对独立董事制度应深刻反思。
A股市场独董“离职潮”
根据判决书,江镇平、李定安、张弘为兼职的独董,不参与康美药业日常经营管理,相对过失较小,酌情判令其在投资者损失的10%范围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郭崇慧、张平为兼职的独董,过失相对较小,且仅在《2018年半年度报告》中签字,酌情判令其在投資者损失的5%范围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剩余2616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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