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建
——健全治理规范运作推动改革发展取得新成效
中国电建第三届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3名内部董事、1名职工董事、2名专职外部董事、3名独立董事。董事会和各专业委员会健全,保证了公司具备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 保证了公司治理体系的有效运行,保证了董事会能够依法、合规、有效履行决策等职能,保证了公司的规范运作和持续稳步发展。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证监会、上交所等监管机构的要求和文件指引,公司陆续制订修订公司治理及基本管理制度,包括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董事会三个专委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监事会议事规则、总经理工作细则,以及投资、财务、资金、担保等基本管理制度,公司治理各主体的议事规则健全,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沟通机制健全,信息沟通及时,运行协调有效。(剩余1097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