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检衔接的逻辑与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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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后,监检衔接成为我国法治实践中的新课题。当前由于规范供给的粗疏与缺漏, 监检衔接实践工作中存在监察中心主义的倾向, 这造成少数监察活动的“非法”现象。在法治逻辑的审视之下,监察调查本质应还原为国家追诉职能的行使,因此应重申“互相配合,互相制约”这一经典原则,推动监检衔接过程中审查起诉的实质化。(剩余13055字)

试读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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