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数据形态财产权益纠纷裁判方法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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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数据形态财产权益既包括独立的数据本身财产权益,也包括知识产权和网络虚拟财产等数字化的“特定财产权”。处理数据行为可能同时侵害数据本身财产权益及数据承载的其他“特定财产权”,并产生民事(请求权)责任竞合。涉数据形态财产权益保护的民事案件在客体属性、权利限制、责任构成要件等法律适用方面兼具共性与差异,可在比较辨析基础上梳理类案审理思路和裁判规则。(剩余13321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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